安海推行河长制 加强生态流域综合管理
晋江新闻网4月12日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10日上午,安海召开安海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安海镇坝头溪、鸿江河道、可慕溪、加塘溪等9条河域河长、8个专项整治组负责人及河长协调部门负责人,分别汇报方案实施以来的工作进度、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并部署流域整治下一阶段工作。
据悉,安海镇河长制由镇领导担任镇级河长,对整条流域治理工作负总责,下设8个专项整治组,并由流经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河段长,以进一步明确安海镇各级、各部门河道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河道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记者_周冬) 哈哈,~~我每次看帖必回的~~顶了 随便看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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