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同事“炫耀”太阳眼镜 将其偷入囊中换来五天拘
中国网4月7日讯 4月6日下午6时许,郭某(男,26岁,南安人)在公司停车场远远看到同事林某(男,24岁,晋江人)骑着摩托车要出去,发现其竟然戴了一个和自己一摸一样的太阳眼镜,“这么爱学我。”郭某自言自语,以为林某是看到自己的太阳镜跟随购买。殊不知,当其晚上下班回到宿舍,却怎么都找不到自己的那副太阳眼镜,郭某开始怀疑林某戴的太阳镜就是自己的,遂打电话质问林某,林某矢口否认,郭某当即叫林某把太阳镜拿来给他看看,林某却称其戴的太阳镜是向朋友所借,已经归还。郭某越想越是怀疑,随后报警求助。事发当晚11时许,晋江市公安局青阳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新买的太阳眼镜丢失,疑是被同事偷走,请民警帮忙寻找。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听完郭某的陈述,民警立即联系林某,林某接到电话自知事情已经败露无法逃避,主动回到宿舍将眼镜归还对方。
据了解,郭某和林某均在晋江市青阳街道阳光社区一百货公司上班,两人不仅是同事还是舍友,郭某平时喜欢炫耀自己的东西,无意间引起了林某的不满。最近因为天气炎热,郭某购买了一个太阳眼镜,买回来后,郭某在宿舍里又是自拍又是照镜子,还多次拿到林某面前炫耀,林某假装不以为然不搭理郭某,其实心中对郭某的炫耀行为非常看不惯。4月6日中午,林某独自在宿舍休息,看到郭某放在桌上的太阳镜,想起其平日总喜欢炫耀,是在有意贬低自己,林某越想越生气,于是将郭某的太阳眼镜偷走。
目前,林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冷竹 陈维维 叶珊伟) ~~~~下班了~~~还是回一个~~~ 一定要回贴,因为我是文明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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