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也被坑了 学校奖励教师自行车 事后收费350元
老师也被坑了 学校奖励教师自行车 事后收费350元学校奖励优秀教师自行车,事后却每人要收350元的车钱。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中心小学一老师最近在网上留言,表达不满。4日,亳州市市委办对此公开回应称,系校方违规发放实物奖励,涉事的校长已经被要求做检讨。
奖励自行车还要收钱
该老师投诉称,“去年九月份,立德镇中心小学对全镇优秀教师进行表彰,每人奖励一辆自行车。”
“今年3月份,立德中心小学校长要求每位受到表彰的老师要补缴350元车钱。”这引发获奖老师的不解,“当做奖励发下去的自行车还能收钱么?”
老师认为,若财政紧张就不要发,发了之后还收费,肯定会打击老师们的积极性。“350元钱并不多,但衡量的是一个单位、部门的公信力。”
实物奖励学校违规了
该校老师反映问题后,亳州市委主要负责人要求该市谯城区委调查处理。4日,亳州市委办公室答复称,2012年立德镇中心小学违反本校相关奖励方案,将历年对优秀教师年底发放400元现金改为实物奖励,所需费用从2012年全镇教师绩效工资总额中支付。
因受现行绩效工资拨付渠道的制约,该校在年底考评发放绩效工资时,仍按例将优秀教师每人400元奖金(含350元自行车购置费用)随绩效工资打入工资卡。因此,才出现了要求优秀教师补缴350元自行车费用问题。
调查认为,立德镇中心小学没有严格按规定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没有充分征求教师意见,没有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存在严重错误。
涉事校长作检查全区通报
鉴于立德镇中心小学有关负责人在此事中的过错,谯城区决定,继续执行2012年教师节受奖教师400元/人方案,不再扣除350元自行车费用。
谯城区还责成立德镇中心小学及其校长高玉海作深刻检查,并把此典型案例通报全区学校,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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