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入室偷盗发现无物可偷 放火烧屋宣泄不满
男人入室偷盗发现无物可偷 放火烧屋宣泄不满一男人到人家家里偷东西,却没发现可偷之物,为宣泄心中不满,居然放火烧了事主的房子。6月4日,大江网记者得悉,日前,南昌县检察院以放火罪对钟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
2013年1月15日正午,刚离家一会的万某接到街坊打来的电话,说他家里有好大的烟。万某匆促赶回家,和周围的街坊一同把火熄灭,使火势没有蔓延到周边,但万某家的电视机、冰箱等电器和家私现已焚毁,经评价丢失在16000多元,万某敏捷报案。经查,这起火灾是钟某所为。
钟某,南康市人,曾因偷盗罪在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2012年年底出狱后,钟某不思改正,不去寻觅一份作业来糊口,每天想着坐收渔利。2013年1月14日,钟某在闲逛到南昌县莲塘镇的一户人家,见周边无人,就翻围墙进入行窃,但没有发现啥钱物。钟某觉得个人忙乎了半响,却一点收成都没有,愤慨的他就把房间的衣裳、被子抱到一块,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把衣物点着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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