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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3-5-31 00:01:15

银行职员粗心多给钱 储户不肯退还被告上法庭

银行职员粗心多给钱 储户不肯退还被告上法庭
储户取款时,粗心的银行职员一不留神,多给了储户10000元,事后储户拒不承认多拿了钱,银行无奈将储户告上法庭。30日,江苏滨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储户返还某银行人民币10000元整。

  2013年2月8日16时40分,被告李某持定活两便存单到原告下属支行柜面取款4000元,随后离开。银行对账时发现金额数目不对,通过核对流水账、看监控录像才发现,之前16时39分,案外人王某办理10000元存款,银行职员在办理存款后未将已经清点捆扎好的10000元放到钱柜里,在将被告李某取款4000元及利息清点后,放到未及时入柜的10000元现金上一并递给了被告李某,被告李某收款后稍作犹豫就离开营业厅。

  在知道是在为李某办理取款业务时多付了10000元后,银行找到李某要求其退还10000元,但李某只承认收到4000元及利息。银行无奈把李某告上法庭,同时将监控录像等证据提交法庭。

  滨海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尽管原告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并使单位蒙受损失,但被告未能及时返还的行为与原告遭受损失具有因果关系,故可以认定被告已构成不当得利,所以对原告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请求予以支持。

luckykings0398 发表于 2013-5-31 00:01:16

路过!

玫瑰的〃香 发表于 2013-6-3 11:39:58

太过粗心了

bright 发表于 2013-6-3 16: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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