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收费口闯关撞倒女收费员 再倒车将其碾死
司机收费口闯关撞倒女收费员 再倒车将其碾死因高速收费,货车司机李革祥与女收费员小祝争吵后,驾车闯关时将阻拦的小祝撞倒,后倒车再次碾轧致其身亡。
昨日记者获悉,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革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判决李革祥车辆所投保险公司赔偿小祝父母2.8万余元。
去年7月18日4时许,李革祥驾驶货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丰台区赵辛店进京方向出口收费站时,因车辆通行费问题,与28岁的收费员祝某发生矛盾。后李革祥明知祝某站在收费通道内阻止其通行,仍驾车顶撞祝某的身体致其倒地,后强行加速通过收费通道并逃离现场,致祝某死亡。当日,李革祥向警方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革祥因琐事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自首等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予立即执行。
法官释疑
李革祥是故意犯罪
在庭审过程中,对于该案如何定罪是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革祥责任,而辩方则认为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更为恰当。
辩护律师认为,李革祥的目的就是想吓唬祝某,当发现祝某倒地,他赶紧倒车。“如果想杀死她,他就没有必要倒车,直接开过去就行了。”律师认为,李革祥是在倒车撞到其他车后,认为车高能骑着祝某过去,轧不着对方才开走的,其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承办此案的法官说,李革祥在发生争执后先开车将被害人撞倒在地,后明知被害人已倒在其车前的收费通道内,仍无视被害人的生命安全,驾车强行从被害人身体上方通过收费通道,其行为系故意犯罪,并非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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