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奸淫12岁幼女划伤其脸 称为艺术创作
80后男子奸淫12岁幼女划伤其脸 称为艺术创作长头发,还留着小胡子,长汀这个“80后”,强奸了12岁幼女,竟然辩称,是为了艺术创作一时冲动。昨日,导报记者从长汀县法院获悉,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2012年6月26日上午11点多,王某见小青(化名)独自一人在大厦里玩耍,于是就拿出水果刀,将小青拉进楼下的小房间实施奸淫。其间遭到反抗,王某掏出水果刀,在小青的左脸上划了一刀。
而在法庭上,王某竟然辩称对被害人没有恶意,只是好奇对方的身体,“为艺术创作,而一时冲动侵犯被害人”。
法官提醒,家长、学校应加强孩子尤其是女孩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受过性创伤的孩子,父母和老师要多鼓励,给予心灵上的支持。
每帖顶一顶。 禽兽不如。 {:soso_e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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