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超市门口丢车 记者咨询赔偿责任
晋江新闻网10月10日讯 去超市买东西,出来后发现停在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超市该不该承担责任?近日,磁灶钱坡村的苏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向记者述说了前不久遇见的倒霉事。近日上午9点左右,苏女士到家附近一家超市购物,将电动车停放在超市门口的停车场。10分钟不到的时间里,苏女士购物出来后便发现自己的爱车已没了踪影,询问超市门口的看车师傅,被告知没有发现可疑人物。无奈之下,苏女士只好报警。
记者走访中,不少村民反映该超市门口丢车现象很普遍,现在许多村民到这家超市购物大多选择步行。
对此,该超市相关负责人钟先生告诉记者,超市自9月16日开业以来,确实发生了多起丢车事件,不仅造成顾客损失,且超市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
不过,他表示,超市门口的停车场是免费的,不仅安装了摄像头,且在门口还设置了警示牌,提醒顾客记住车辆停放的位置,锁好车子。同时,在发生了多起偷车事件后,超市也雇了一名看车人看管车辆。所以,如果发生丢车,超市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为避免此类现象发生,钟先生也表示,超市将加强对车辆的看管力度,加装一个摄像头,积极配合警方调查。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福建晋贤律师事务所王先树律师。他说,该超市门口的停车场属于公共场所,加上超市没有收费,所以如果发生车辆被盗,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超市不该赔偿。
王先树解释,如果车辆丢失是发生在商场、宾馆等消费场所配备的停车场里,而非公共场所,那商家就需要负赔偿责任。他建议,超市、商场门口的公共停车场应该多设置显眼醒目的警示牌,看车人员在顾客停车的时应多提醒消费者锁好车子,加强监控和巡逻,以减少丢车事件的发生。 不错不错.,..我喜欢 今年生意不好越来越多的小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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