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随手喝“矿泉水” 竟是剧毒除锈剂丢性命
文章简介:口渴找水喝,洗涤......悲剧:看着是纯净......2010年9月3......2010年9月2......然而,液体一入口......不知何故,直到早......起诉:除锈剂导致......医院的诊断病例可......事发后,死者的家......法院:老板未做足......在李某鸿和郑某洪......法院审理后认为,......从案件事实来看,......鉴于郑先生是完全......一审宣判后,李某......http://img1.gtimg.com/fj/pics/hv1/182/41/1060/68937137.jpg
(黄晖/绘)
早报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庄海浪
口渴找水喝,洗涤店的搬运工郑先生将一瓶装有无色透明的液体当做矿泉水饮用,等他发现不对头时已来不及——他喝下的是剧毒除锈剂。因未能妥善保管好剧毒物,洗涤店的老板被判负七成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7.2万余元。
悲剧:看着是纯净水 喝完才知是剧毒除锈剂
2010年9月3日,永春人郑先生来到南安一家布料洗涤店当搬运工。但仅仅21天,他就出事了。
2010年9月24日凌晨1时许,郑先生口渴难忍,到处找水喝,在公司水洗车间放置开水桶的台架边,有一个没有外包装、贴有“去锈水”三字白色标签的纯净水塑料瓶。口渴难耐的郑先生被纯净水瓶的外表所迷惑,未详细察看,以为瓶内装的无色透明液体就是纯净水,就拿起来喝了一口。
然而,液体一入口,他就感觉味道不对,喉咙极为难受,他这才意识到里面装的不是纯净水,而是平时工作所用的除锈剂。他急忙叫醒工友小郑。小郑不敢怠慢,打电话通知公司的老板李安海论坛 安海某鸿、郑某洪。
不知何故,直到早上7时53分,也就是喝下除锈剂整整6个多小时,郑先生才被李某鸿送进解放军第180医院抢救,可为时已晚,当日下午3时,医院宣告郑先生严重中毒死亡。
起诉:除锈剂导致中毒死亡 家属索赔26.7万
那么,郑先生是如何死的?
医院的诊断病例可见端倪。当时,郑先生被送到医院后,医生诊断为急性除锈剂中毒、电解质紊乱、低钾、低钠……经南安市公安局鉴定,郑先生系氟化物中毒死亡。
事发后,死者的家属多次与店老板李某鸿和郑某洪沟通,希望他们尽到赔偿义务。但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未能达成一致。2011年4月14日,死者的四名家属不得不将李某鸿和郑某洪告到南安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26.7万余元。
法院:老板未做足安全措施 赔17万
在李某鸿和郑某洪看来,郑先生之死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但这个死亡结果跟他们并无多大的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郑先生误服除锈剂的证据确凿。按照法律规定,占有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案件事实来看,李某鸿和郑某洪在占有、使用剧毒物除锈剂的时候,没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疏于管理,将无色透明的除锈剂装安海论坛 安海于纯净水瓶内,随意放置于挨着开水桶台架的长桌上,致使死者郑先生误以为是纯净水而服用,且在死者误服后未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未及时送到有救治能力的医院进行救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鉴于郑先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喝水前未能看清纯净水瓶上的标签,致使将除锈剂误认是纯净水而服用,他本身具有重大过失,因此可以减轻李某鸿、郑某洪的责任。一审法院最终判李某鸿和郑某洪承担70%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17.2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李某鸿、郑某洪不安海论坛 安海服提出了上诉。近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泉州网-东南早报)分享到: 1安海论坛 安海
{:11:}{:9:} {:11:} 毛毛搬家公司有多辆中型汽车.承接货车运输业务,货车可载2米至3.8米长货物。载重量1T至5T,可承接省外包车服务,福建省内,大泉州范围内货运.搬家.搬办公室.搬仓库.代理接取货物.包天.短期包租,包月也可.可代接长短途货运,价格合理.服务满意.随叫随到货物.搬家可提供搬运.
联系人:啊龙
联系电话:13205058518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