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十大措施促泉州民营经济发展
本报讯(记者谢丹)省政府28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省政府将进一步赋予泉州市更大的项目核准权限,比如有关文件明确由省发改委、经贸委核准的项目中,除跨行政区、申请中央资金补贴等项目外,其他企业投资项目一律下放泉州市发改委、经贸委核准,报省发改委、经贸委备案即可。
值得一提的是,在晋江市试点的基础上,泉州市范围内将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让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员享有当地同等的公共服务,有效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分享到: 1 路过! 一定要回贴,因为我是文明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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